贵州广铝氧化铝有限公司8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赤泥堆场三期工程
发稿时间:2026-10-15贵州广铝氧化铝有限公司8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赤泥
堆场三期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希望公众在了解有关情况后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贵州广铝氧化铝有限公司8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赤泥堆场三期工程
二、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贵州省清镇市站街镇茶林村
建设单位:贵州广铝氧化铝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赤泥堆场扩建工程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约460.1亩,扩建后新增库容913.9万m³,设计堆存高程+1230m ~ +1300m。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广铝氧化铝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富勇 联系电话:17785132334 Email:1711602293@qq.com
四、承担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贵州中咨环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骅 联系电话:0851-85845227 Email:200753469@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从环保的角度考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主要不利影响;您对本项目的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意见和建议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意见及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访问如下链接,下载“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附件1。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交意见表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填写公众意见表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七、公众意见反馈时限
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贵州广铝氧化铝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5日